规则速解

来源:看球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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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国内多年的NBA比赛转播中,无数位解说员、评论员在场上出现进攻犯规时总会来上一句:“防守人已经双脚站稳了,所以这是一个进攻犯规。”

但是很少有人知道,这句话其实是错的,NBA规则中,对造进攻犯规并没有要求“站稳”这样一个说法。

我们先来看一看规则原文:

“如果一个防守球员或者一个进攻球员已经确立了场上的一个位置,并且他的对手引发了身体对抗然后把他撞开了,这时必须吹罚犯规。

If a defensive or offensive player has established a position on the floor and his opponent initiates contact that results in the dislodging of the opponent, a foul should be called IMMEDIATELY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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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着这条规则,我们来看刚刚雄鹿vs绿军比赛中这个球:

格里芬提前占据了一个位置,在身体接触发生时,虽然格里芬的左脚还没有完全站稳,但是按照规则来讲,既然他“占据了”这个位置,那这个位置就是他的了,字母哥把他撞倒,那就是字母哥的犯规。

从这个判罚我们还可以知道另一个规则细节,那就是规则原文并没有规定“冲撞必须是正面的”,格里芬用自己的半边身体就造成了字母哥的进攻犯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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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布登提出挑战之后,当值主裁马克-戴维斯表示布登挑战失败,理由跟规则说的一样——“布雷克-格里芬提前占据了合法的防守位置(Legal guarding position)。”

我们再看一个之前发过的案例,下图中,斯玛特的右脚并没有完全站稳,但由于这个位置是他提前就“占据的”,所以下球吹了沃尔撞人犯规。